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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09:17
基于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微生物鉴定需达到的水平视情况而定,包括种、属鉴定和菌株分型。大多
数非无菌药品生产过程和部分无菌生产环境的风险评估中,对所检出微生物的
常规特征包括菌落形态学、细胞形态学(杆状、球状、细胞群、孢子形成模式
等)、革兰染色或其它染色法、及某些能够给出鉴定结论的关键生化反应(如氧
化酶、过氧化氢酶和凝固酶反应)进行分析,一般即可满足需要;非无菌产品
的控制菌检查一般应达到种属药典规定的水平;无菌试验结果阳性和、无菌生产模拟工艺(如培养基灌装)失败、环境严重异常事件时,对检出的微生物鉴定至少达到种属水平,必要时需达到菌株水平。当终产品应鉴定到菌株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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