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API生产中关键物料供应商发生变化是否需要进行工艺验证?如果不做的话,从哪些方面进行评估?
QA
2016-01-18 20:59 小赵     
6个回答

1.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的I类变更中“变更试剂、起始原料的来源”阐述“变更原料药合成工艺中所用试剂、起始原料的来源,而不变更其质量,一般不会影响原料药的质量,不需要进行研究验证工作,但需要以下工作:说明变更的原因;列出新来源的具体单位及分析报告;对变更后连续生产的三批原料药进行检验”

2.GMP指南中原料药部分中阐述为“变更原料药合成工艺中所用试剂、起始物料的来源(供应商),而不变更其质量标准,一般不会影响原料药的质量,但起始物料供应商的改变或者起始物料合成路线的改变,需要进行研究确认或验证工作。”

举例:新起始物料供应商(甚至可能不同于现有供应商的合成路线)。

需要评估以下内容:

  • 对比评估新来源物料和已有物料的质量;
  • 注意新来源是否涉及动物来源变化或植物来源变化,例如:考虑BSE TSE,转基因,农药残留等等;
  • 变更前后产品质量对比评估,关注杂质档案有无差别;
  • 可能需工艺验证或确认(起始物料供应商的改变或者起始物料合成路线的改变);
  • 供应商管理(问卷调查、样品检测结果、小试、供应商审计批准、合格供应商目录更新等);
  • 各国法规要求的报批、备案;
  • 可能需要通知下游客户
2016-11-08 09:17 Rexxar     

个人认为工艺验证不一定必须做,但变更前后质量对比以及稳定性考察还是需要做的。

2016-10-14 11:27 Bigkun     

工艺验证我觉得是有必要的。因为每家供应商的,工艺与生产条件都是不一样的。没有稳定性数据的支持很难说明产品的质量

2016-09-25 07:39 95T     
歇斯底里 2016-09-26 13:16

如果一个产品的效期时三年,那么是否都需要三年时间完成稳定性试验的长期试验,然后再引入供应商。那么供应商的引入从成本的考虑或者从采购风险的角度还有什么意义?

做不做工艺验证需要首先进行评估,例如两个厂家的合成路线完全一致,不会引入新的杂质谱,那么就可以判定变更的大小了,如果二者工艺都完全一致的话,还有必要评估为重大变更吗,如果是微小类的变更不会引起产品质量的变化,当然对比变更前后API的质量这个是必须的,但是我认为工艺验证和稳定性就没有必要了

2016-09-12 17:07 Cora     

我们做过类似的一个变更,变更供应商后,评估新老供应商合成路线,杂质说明还有质量标准。结合工艺验证和稳定性考察结果来确认这个供应商的变化对产品质量不产生影响。

2016-07-24 15:22 哥们吃素     

这个最好做工艺验证,评估难度有点大,除非是证明两人家供应商的生产工艺、处方完全一样。

2016-01-21 15:11 RJ     
卓乞 2016-07-07 16:13

做工艺验证是否还做稳定性考察?

Baiy 2016-09-06 06:42

需要做稳定性考察。各供应商原料生产的产品稳定性可能不一致。

RJ 2016-09-13 08:46

要做的。不同的供应商,产品稳定性是有差异的,对制剂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

歇斯底里 2016-09-26 13:16

如果一个产品的效期时三年,那么是否都需要三年时间完成稳定性试验的长期试验,然后再引入供应商。那么供应商的引入从成本的考虑或者从采购风险的角度还有什么意义?

Yangyl 2016-09-29 12:03

不需要这么长时间,只要工艺验证通过后,你就可以用新的供应商了。如果后期稳定性数据异常,最终调查是原料的原因,再暂停都行,但这个情况基本上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