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一个标准看似是一个更简单的做法,其实是更难的
1. CDE和FDA的审评要求不一致,对于放行检测项目和接受标准可能会有不同的意见,例如CDE要求新增的检测项目,或者FDA要求收严的项目,企业是否愿意将CDE和FDA意见后的标准统一升级,统一适用于国内和美国两个市场
2.对于有CP, USP法标的产品,国内是认可CP的法标,FDA是认可USP的法标,所以在放行的时候对照品这两个都需要使用
3.对于微生物限度菌种的要求,国内认可CMCC,FDA认可ATCC, 所以涉及微生物限度的方法验证也需要是不同菌种的
4. 对于有药典收录的产品,如果糅合进去CP和USP,那么针对中美市场都需要进行全验证,工作量反而会增加
5. 国内和美国的客户是更倾向于认同本国药典方法的,哪怕企业使用的是一个更严的糅合的方法,客户的GQP大概率也会要求按照药典放行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分开,所有的资料都分成两套进行国内和国外的申报,可以对资料进行评估,能共用的肯定还是共用,例如PV, CV......
这也是老生长谈的问题了。
中美双报是个伪命题,一套CMC申报中美两地在实际执行中确实有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比如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问题。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申报需要严格遵守《中国药典》,在美国申报又要遵守USP。
我的经验是:
1、原辅包的放行检测可以取ChP+USP的合集,一次放行检验,中美皆可用。
2、DS/DP的标准和检测方法,建议还是分开2套管理,即便是刚开始拟合了统一的一套标准,在审评中,不同的监管机构会给出不同的指导意见,导致质量标准、检验SOP不得不分道扬镳。
3、后期获批后的商业化生产,也是分开2套更便于管理,从批生产指令开始就明确该批次是销往美国还是中国,这个还涉及到产品包装贴签的问题。
4、菌种库、细胞库可以尝试一套检验标准,因为只做一次(重新建WCB也是几年一次),做的大而全也无妨。
这{{threadTextType}}正{{isAdmin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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