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性试验的实验室要求和样品制备要求?
注册申报分析方法
想请教下,现有一个研发产品,准备中试放大(商业批规模),做三批,这三批生产完毕就放样做加速和长期稳定性试验,用于注册申报。同时用这三批样品来做分析方法验证,验证完成后, 再做三批产品工艺验证,工艺验证产品仍然做三批稳定性试验。


想问下,中试放大的三批需要按GMP生产吗?比如原辅料是否需要检测放行?产品生产过程中用的检测方法也是没有经过验证的,这样可以吗?稳定性0时间的检测会延后,等分析方法验证完成后才能检测,可以吗?

2024-03-20 18:28 匿名     
2个回答

(1)中试放大的三批样品用于注册申报,需要按GMP生产。

(2)原辅料需要按照拟订的质量标准(不低于药典标准)进行检测,符合标准要求后对物料放行。
(3)产品生产过程中用的检测方法也是没有经过验证的,
可以吗?
       前期研究过程中,应该对检测用方法进行相应的预验证试验,确认方法的适用性(如专属性,精密度,准确度以及耐用性),若方法适用,可以;不适用,需要研究。
(4)稳定性0时间的检测会延后,等分析方法验证完成后才能检测,可以吗?
        分析方法验证完成后才能检测稳定性0时间点是可以的。在中试前,可以把方法学验证中不涉及样品的性能参数(比如系统适用性与仪器精密度,专属性定位,线性,准确度等)做了,第一批样品中试结束后,尽快拿到样品进行方法学缺项补充,完成方法学验证后,尽快生成验证报告,以便尽早的进行检测放行
2024-03-21 19:36 用户mhtj     

如果中试批次用于注册申报的注册批次,中试批次需要按照GMP要求进行生产。

对于产品的验证,企业不可能前面一点验证工作没做,应该有基本的验证,可以考虑用基本验证的方法直接检测放行,同步进行完整的方法学验证,但是这样有可能因为方法学验证不过而导致检测结果不适用。如果对自己前期的方法不是很有信心,也可以等方法学验证完成后再进行检测,这个问题不是很大。此类事件经常发生。

2024-03-21 13:00 齐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