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结论,个人不建议对无效OOS发生率制定标准。
原因如下:
无效OOS发生率是FDA在2015年发布质量量度(Quality Metrics)中的一个指标。
首先,量度是反映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指标数据,我们需要得到一个客观数据,然后根据这个数据去改善整个管理水平。如果我们对它制定了考核标准,那么被考核者或多或少就会让这个指标“失真”,这对于质量管理来说,反而成了一个风险。
其次,无效OOS发生率的计算方式并不适合每个企业,需要企业自己评估。假如,企业产品少,批次少,发生OOS次数少,一整年只发生一次OOS,为无效OOS。那么无效OOS发生率为100%。假如只发生一次OOS,为有效OOS,那么无效OOS发生率为0%。但其实这个100%和0%,并没有实际指导意义。
如果真要定指标,可以参考一些其他数据,例如:
St. Gallen大学项目组仔细审核了2016年该项目组与多家制药公司一起合作推出的数据库,开展质控(QC)实验室卓越运营基准研究。实验室数据库从17家公司的47个制药QC实验室信息生成355个数据点,其中包括19个实验室/公司数据集。
高绩效实验室平均每100,000次检测中有12次无效的OOS结果,而其余的实验室为37次。
高绩效实验室的经常性实验室偏差仅为6.4%,而其它实验室为20.6%。高绩效实验室的守时率为98%,而其它实验室的守时率为92%。高绩效实验室首次分析正确百分比为99.7%,而其它的实验室为98.0%。在有助于实现卓越运营的因素方面,高绩效实验室在五个方面表现更好:布局优化,流程管理,标准化和简化,计划遵守和内务管理。
因此,建议从其他方面优化,降低无效OOS发生率,而不是只定OOS发生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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