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操作工记录填写错误后,由B操作工修改,这样是否可行?
QA

根据规定,生产台账或批记录填写错误,修改后需签注姓名和日期。那么如果是A填写错误,B发现后,由B进行修改,并签注B姓名和日期,这个操作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请各位大侠指教。

2015-10-27 12:28 Touch     
7个回答

规定中只写了需要在修改后签注姓名和日期,个人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由B签注,并同时签注理由?有些情况下可能A不能及时修改并签注,比如倒班?如果必须等A自己来修改是否存在修改不及时可能导致更严重错误的可能?

2015-11-03 08:36 孙华强     
Touch 2015-11-04 09:07

赞同,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一般来讲,错误最好由本人修改,但可能会有各种原因,其本人不能做到及时修改。

我看见过A供应商的仪器验证报告由A供应商服务单位的B验证人员修改的情况。

2022-09-23 21:28 One8     

对关键原始数据的修改,应该得到原记录人员的确认,否则我们认为的错误只是一种推断和可能。所以,我认为最好本人修改,如需他人修改,至少和本人确认过。事后本人补签字或有其他证明本人确认的文件。否则,走偏差

2015-12-31 08:50 清风333     

我认为是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是最后的计算错误,由审核人修订并说明原因,没有问题;若为原始数据,第二人不一定能确认当时的所有情况,不能保证改后数据是和实际符合的情况下,不能由第二人修订。

2015-12-30 10:19 SJL     

如果没有A操作工的确认,怎么确认这个错误是不是真的错了,而不是真实的数据

2015-11-04 13:54 吉星高照     
孙华强 2015-11-05 09:01

所以需要同时签注更改的理由,这样也可以做到可追踪。

个人建议按偏差流程处理,B属于偏差发现人,A属于偏差发生后纠正措施的执行人,所以还是应由A进行修改(填写人了解数据的来源于错误原因,对制定预防措施有较大的意义)。

2015-10-30 15:30 彭彭     

B应该让A来确认错误并修改

2015-10-28 11:16 药药闹     
Touch 2015-10-28 14:22

有相关法规支持吗?还是从自身管理的角度出发考虑,作为一个内部要求,而非一个硬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