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A出具及分发管理的问题,各个企业的实际做法
QAQC

老师,代朋友请教一个问题,COA出具及分发的问题:
1、制剂厂商,原辅包自己全检或部分检测或委外检测,那么自己一定要出具一个COA吗?出具一个ROA(report of analysis)是否可行呢?

2、如果制剂产品出具 了COA,向各个部门分发,向外分发(比如各个临床机构,毒理机构,第三方仓库等等),是否需要简历台账?但是建立台账没用啊,因为如果分发的电子扫描件,各个部门都可以向外分发,控不住啊。

3、如果出具的COA,半年过去了,一年过去了,如果出现需要进行更新(比如贮存条件更新,效期更新等),旧版的咋弄,那么多,尤其是向外分发的,需要一个一个的通知吗?


      先请教各位老师的理解及各位实践经历,再说囫囵话(因为发现个别的老师实际内容没有或也不太清楚,不清楚就不清楚吧,还总爱说囫囵话,一次两次就算了,几乎他的回答大多都是如此..........)。

2023-11-14 22:22 匿名     
4个回答

1-内部出具COA,COA由QC负责人审批,汇总该物料各项目的检验结果,确保来料检验与内控标准一致(COA模板由QA受控加密管理,QC只能输入具体检验数据),同时也方便后续的放行审核和数据收集统计。不清楚ROA是指什么,如果其内容也是汇总检验结果,由QC签发,那与COA有啥本质区别。

2-产品COA仅出具一份原件,其他均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有需要的部门可以自行下载或复印使用,未使用台账跟踪COA的分发,因企业内部建立对外沟通机制,仅允许QA对外发送相关的文件记录,其他业务部门不允许,且若是对客户发放,有相关的提供资料台账。

3-重新出具COA,一般有相关的质量事件(比如偏差、变更等),会在相关的质量事件报告中评估对放行、注册(这是最本质影响)的影响评估,如果无影响,不会对外通知COA更新情况。

2023-12-03 12:01 夏博良     

根据问题的要求,仅提供我们的做法供参考

1. 出具COA

2. Process owner 负责制, QA作为COA唯一出口.  职责规定在质量协议中.

3. 依据质量协议,重大变更起草变更说明通知;在说明中描述清楚适用范围(如:效期更新适用的批次)

2023-11-25 22:01 雨霖     

1.根据GMP第二百二十九条 物料的放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物料的质量评价内容应当至少包括生产商的检验报告、物料包装完整性和密封性的检查情况和检验结果;关于COA还是ROA,只要有相应的质量指标和判定,在体系文件里面规定清楚,即可。

2.首先应该在体系文件里面规定清楚COA的出具要求,不管是双份原件还是复印件,都需要盖质量部门的鲜章,以纸质版为主,其他任何形式都不接受。

3.首先在进行变更时,应在变更控制评估中确定实施的截点,旧产品旧方法,新产品新方法,可以拟一份声明,说明相应的变更事项,分发给对应的经销商。

2023-11-16 16:57 圣人有点冷     

1、出具ROA也是可行的,不过行业内一般都是有质量标准的是COA,无的出具ROA。

2、2和3的问题我们曾经做过:每份分发的COA原件上有唯一的编号,只控制分发的原件,扫描件是没法控制的。但是外发扫描件的话,一看编号就知道是从谁手上发出去的。更新的时候回收也只回收公司内部分发的原件,外发的扫描件由当时衔接的那个人通知接收的机构更新,接收COA的机构两份都会保存,因为有唯一性的编号能够识别,也能追溯。

2023-11-15 13:30 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