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单抗产品如果制剂的辅料在原液生产工序进行添加,产品有效期应如何计算
QA生产管理

单抗产品原液生产在原液过滤前完成制剂辅料的添加,后续在制剂生产过程进行定容和分装,不进行配液添加辅料,产品的有效期可以按照制剂定容的日期进行计算吗》

2023-09-22 10:48 龙涵     
4个回答

可以的,根据 第一百八十六条 应当建立编制药品批号和确定生产日期的操作规程。每批药品均应当编制唯一的批号。除另有法定要求外,生产日期不得迟于产品成型或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操作开始日期,不得以产品包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

2023-10-01 11:17 圣人有点冷     

生产日期的确定应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三部生物制品通则《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规定“半成品配制日期即为生产日期”。

2023-10-02 13:01 pql     

可以的,但需要确保稳定性考察(确认产品有效期的样品),其效期的起始点(即生产日期)的计算也是按照制剂定容的日期。

根据 第一百八十六条 应当建立编制药品批号和确定生产日期的操作规程。每批药品均应当编制唯一的批号。除另有法定要求外,生产日期不得迟于产品成型或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操作开始日期,不得以产品包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

只是要求生产日期不得迟于灌装前最后混合的操作开始日期,所以另外一个推荐,原液一般是低温保存的,制剂生产前需要解冻混匀,不太清楚问题描述的定容是指什么,也是指稀配操作吗?如果不属于稀配,还可考虑解冻混匀是否作为生产日期起始点。

2023-09-28 10:49 夏博良     

如果加了辅料的原液还会存放一定天数后再分成制剂,我认为是不行的。

按照GMP中特别强调的“除另有法定要求外,生产日期不得迟于产品成型或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操作开始日期,不得以产品包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对于传统制剂,这里的产品成型往往就是,辅料添加完混合或者冻干后即为成型。而对于单抗的原液加入辅料后,从组成上就已经成型了。

再从稳定性的角度考虑,制剂的稳定性来源于它的组成,再受包装容器的影响。在制剂这个体系内,蛋白和其他辅料相互间作用就决定了这蛋白的降解速度。不恰当的举例说,当我们把原液和三种辅料混合后放在玻璃瓶中,它的有效期至就是在2年后的今天。但按你说的这种做法,今天完成了混合,但在3个月后分装,会改变这个体系在3个月内仍然在缓慢降解的本质吗?把分装日期定为生产日期再按2年计算效期就不科学合理了。

如果你把定容日期改为生产日期当然也没有问题,但这个有效期就不适合再用原本加辅料后直接灌装的效期去计算了。

2023-09-27 22:58 寒星苍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