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样品是否每批都需要做稳定性研究??
QAQC临床研究注册申报

 GMP临床附录:

第三十七条  应当制定稳定性研究方案,稳定性研究的样品包装应当与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包装形式一致。对于更改包装材料的临床试验用药品,应当考察变更包装后样品的稳定性。


  大家如何理解上半句的?那么是否每批临床样品都要做为稳定性研究呢?我记得上次有个老师提问过,临床样品是否每批都要做稳定性研究。

那么这一条的上半句,上次也截出来过,就看怎么理解了,我们有的同事理解,每批临床样品都要做.....还有的理解,临床试验结束前,在满足自己研究的前提下,只要做过即可。

2023-06-18 20:18 匿名     
2个回答

关于这条,在GMP附录还未最终确定的时候,有不同的声音,普遍认为没有必要所有批次的临床样品都要进行稳定性考察(研究)的。而监管方在这条上也没有特意强调全部还是部分。

从法律条款用词来看:“应当”的意思是就是“必须”的意思。其实在于强调稳定性研究方案的制定和管理上面。我个人的理解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这个问题。

第一,要保证临床期间的质量

第二,要保证能够积累足够的质量数据

第三,如果出现变化,需要增加必要的考察和研究

2023-06-19 20:44 牧魂     

回答:

不需要每批做,一般IND申报会要求稳定性数据,临床生产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是不需要做稳定性。持续稳定性是商业化后的要求。

2023-06-19 13:16 圣人有点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