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有哪个文件规定临床批样品要做稳定性的么,可以不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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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有哪个文件规定临床批样品要做稳定性的么,可以不做么?

2023-06-13 13:41 匿名     
知世郎 2023-06-14 09:28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用药品 附录(试行)2022.05.27

[第三十七条应当制定稳定性研究方案,稳定性研究的样品包装应当与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包装形式一致。对于更改包装材料的临床试验用药品,应当考察变更包装后样品的稳定性。]

5个回答


根据GMP 2010年版以及 附录13:临床试验用药品(试行),法规并未强制要求每批临床用药品均需做稳定性研究,在在主要变更或产品放行需考虑稳定性研究,

建议关键临床批次(临床I期、II期、III期)以及主要变更及以上的批次考虑进行稳定性研究,工艺无变化的批次则不需每批均需做稳定性。

  • 第二百四十二条 变更都应当评估其对产品质量的潜在影响。企业可以根据变更的性质、范围、对产品质量潜在影响的程度将变更分类(如主要、次要变更)。判断变更所需的验证、额外的检验以及稳定性考察应当有科学依据。
  • 第二百四十四条 改变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以及其他影响药品质量的主要因素时,还应当对变更实施后最初至少三个批次的药品质量进行评估。如果变更可能影响药品的有效期,则质量评估还应当包括对变更实施后生产的药品进行稳定性考察。
  • 第三十七条 应当制定稳定性研究方案稳定性研究的样品包装应当与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包装形式一致。对于更改包装材料的临床试验用药品,应当考察变更包装后样品的稳定性
  • 第三十八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放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在批准放行前,放行责任人应当对每批临床试验用药品进行质量评价,保证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内容包括:1.批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等;2.所有偏差和变更、后续完成的调查和评估已完成;3.临床试验用药品包装符合要求,标签正确无误;4.生产条件符合要求;5.设施设备的确认状态、制备工艺与检验方法的验证状态;6.原辅料放行情况及中间产品、成品检验结果;7.对照药品(含安慰剂)的有关检验结果(如适用)8.稳定性研究数据和趋势(如适用)9.贮存条件;10.对照品/标准品的合格证明(如适用);11.受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审计报告(如适用); 12.对照药品合法来源证明(如适用);13.其他与该批临床试验用药品质量相关的要求。 (二)临床试验用药品的质量评价应当有明确的结论,如批准放行、不放行或其他决定,并经放行责任人签名。(三)应当出具临床试验用药品放行审核记录。
2023-06-14 08:52 夏博良     

临床试验用药品(试行)第九章 质量控制,第三十七条 应当制定稳定性研究方案,稳定性研究的样品包装应当与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包装形式一致。对于更改包装材料的临床试验用药品,应当考察变更包装后样品的稳定性。

2023-06-15 09:05 龙涵     
识林-白桦 2023-06-15 17:46

老师可以在识林搜索《临床试验用药品(试行)第九章 质量控制》将原文链接放进答案哦~

龙涵 回复 识林-白桦 2023-09-08 17:37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用药品 附录(试行)


识林法规原文链接

我的理解是,留样需要每批都做,但稳定性不是每批都需要做,通常在IND申报、上市申报、稳定性承诺、变更等情况下才必须做。不过,对于临床试验批次,建议还是都做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挑战。

2023-06-13 17:52 陆云     

在GMP 附录 《临床试验用药品》,第17条,临床试验用药品档案应包括稳定性数据;第37条 应当建立稳定性试验方案;第38条,临床试验用药品放行前的质量评价 包括稳定性研究数据和趋势(如适用)。

2023-06-13 19:55 Sumei     

需对样品的稳定性进行考察,以保证临床研究用样品质量的稳定性。

参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二条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放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6.稳定性考察报告。

2023-06-14 08:54 阳光蒲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