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个产品所用的API的效期是5年;我们一个产品是2020年生产的,那么2023年申报临床的批件下来了,之前API我们是用HPLC的方法检测含量的,CDE建议需要新增另外一个方法滴定的方法(滴定法也是药典方法)检测API的含量。现在我们发起变更,新建方法并做确认,那么之前已经生产的临床产品所用的API是否还需要用新的方法(滴定法)再去检测之前所用的API含量呢?是否需要评估呢?
如果需要的话,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商业化的产品,如果5年前我们用N多批API生产制剂产品,5年后我们变更API中的一个有关物质或者含量等(假如收严的话),那么难道我还要用现在的标准,再去回顾过去5年所用的原料的数据?如果是新增方法,甚至需要再去检测一次?
如果确实是CDE要求新增一个检测方法,那么评估肯定是跑不掉的。这是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
第二步,就是如何评估,评估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对之前的生产(制备)的API进行检测,个人理解取决于风险大小和关键程度。第一个关键程度,含量测定,显然是比较关键的,因为直接影响制剂的投料量、杂质水平,含量等。那么第二个风险大小,就要新的方法和之前用HPLC检测出来的数据进行比对,差距分析,看风险是不是增大了,还是持平,或者是降低,或者是不确定。如果是增加或者不确定的话,通常需要用之前生产制备的API用现在的滴定法测定后再进一步评估。即便是持平,也是需要一定的数据支撑。
其实,如果不测定之前的批次,仅仅是通过现有的数据去评估之前的检测有效性,是不是说服力不够?也就是说,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吧。
至于是不是要把过去5年所有的API进行重新检测,那么必定要考虑这些批次是否还有,这些是否过期,批次是不是很多,能否很好评估,是否具有代表性等,如果不是太好操作,那么是不是可以选择最近2年生产制备的API进行检测或者评估?或者选择一些代表性批次?
另外,要不要回顾5年这个事情,也是看风险大小吧,如果有必要的话,必定需要去考虑的。
以及商业化产品,遵照商业化生产的回顾要求来吧。
1-如果CDE含量建议新增滴定方法,建议历史批次API(尤其是临床批)补充检测,以收集足够的数据,用于后续的标准范围制定依据和存在异常情况(比如偏差导致含量偏低但在合格范围内,同时历史有临床批次也是类似含量范围)评估。
2-对于商业化产品的标准变更,是否检测回顾历史的API批次数据,首先考虑变更的原因,是基于历史数据收紧标准范围(对于新标准范围,历史批次不会不存在不合格范围)或是由于不良反应或法规导致需收紧标准范围(则需要考虑已上市销售的批次和库存批次的是否需重新检测,以评估会患者的影响),不同的变更原因触发不同行动项,最终需要控制的是产品质量是否存在风险,是否对患者健康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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