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制剂增加矫味剂以改善片剂的口感,其他原辅料不变,不影响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的情况下可否按照微小变更进行?
QA
2022-09-12 14:33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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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微小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中第3条:删除香精、色素、矫味剂,或减少其用量;增加或改变香精、色素、矫味剂的种类或用量(儿童用药除外)。

      需要特别注意“儿童用药除外”,同时根据研究验证工作,除了稳定性研究不受影响之外,还需要关注生产工艺研究等(不影响片剂外观、硬度、耐磨性等)。在满足以上情况下可按照微小变更进行。

2022-10-15 12:58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