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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生物制品 注册 分类 及申报资料要求》的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应根据《 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 CTD)》(以下简称 CTD)整理,目录及项目编号不能改变,对应项目无相关信息或研究资料,项目编号和名称也应保留,可在项下注明“不适用”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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