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始终存在蛋白聚体,IND申报需要哪些操作?影响有多大?
其他
《50um
2022-04-01 09:44 大大大v     
2个回答

回答:

一共是有三类的颗粒,一个是固有颗粒,一个是内源性颗粒,一个就是外源颗粒。(FDA指南《注射剂产品中可见异物的检查》对不同的颗粒分类有着详细标准)

什么叫固有颗粒?这个产品根据你的QTPP(目标产品质量概况),蛋白凝聚颗粒是你产品自身疗效的一部分,或者是其安全性的一部分,就属于固有颗粒。否则的话就是内源颗粒

第二点,区分是内源还是固有的一个很重要的差别在于,颗粒是所有的产品都有?还是只有几个产品有?如果只有几个产品有,就不是固有的,而是内源的。内源的颗粒实际上是不允许的,是应该控制的。而固有颗粒是适当允许的,但也需要控制。

对于固有颗粒,通常它在企业产品的接受标准当中已经存在了。因为企业对于自己的产品比较了解,在研发阶段就需要进行评估,一直到上市后也需要进行一个持续的评估。所以企业应该对于自身产品的固有颗粒情况有一定的了解的和认识。

所以最新的FDA指南《注射剂产品中可见异物的检查》也特别强调要基于风险检查的方法。在你的研发临床阶段,已经发现了存在的可见异物,还有未来可能会存在的可见异物,比如像蛋白聚合产生的这种情况,你要去评估它对于产品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需要了解它的性状,需要了解它是什么物质,在你的配方当中有哪些地方可能会产生这样的异物?因为它可能会影响到你产品的最终效价,尤其是它如果发生在蛋白和蛋白的活性位点上,那就更有可能影响到你的产品。所以在你的研发的过程当中,需要建立一个异物的检查策略,要设定你可以允许的蛋白聚合的量

蛋白聚合产生的这种可见异物,实际上在研发阶段就需要建立一个相关的质量标准,这一点非常重要。而且在短期可以预见的未来,你提交申请资料以后,可能会越来越多的被问到这样的问题。你对于可见异物需要有一个分类,哪些属于固有,哪些属于内源,哪些属于外源,这些在接受CMC的审评检查的时候,会越来越多成为一个被关注的焦点。

现在指南文件还是一个草案,但是从FDA的角度来讲,从其他的监管机构的角度来讲,他们也会越来越关注异物的性状问题。这个文件本身从草案到正式实施中间可能会有一个宽限期。但还是建议越早越好,从你的研发阶段就提早对这些异物的相关属性性状进行一个确定,然后在你提交申请的时候对你会有一些帮助,而不是等到你进行商业化上市生产之后再去关注这些问题。

另外和这个问题可能相关的一点就是涉及到病毒疫苗的研发生产。病毒颗粒的聚合也是比较常见的,在申请审评的时候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这两者的关键点是比较类似的,都应该在研发,在临床评价的阶段就去进行研究,确定这些异物的属性,确定在配方当中可能会存在的这种固有的异物,这种蛋白聚合的情况。还有就是要关注对于这种聚合的改变会产生的影响,比如说你的容器在密封情况,还有在像pH条件这些方面产生微小的变化,都有可能会影响到你最终的一个产品。

2022-04-04 23:00 圣人有点冷     

建议参阅:《FDA可见异物指南专家解读》部分问答汇总,在问题1答疑中提到:最新的FDA指南《注射剂产品中可见异物的检查》也特别强调要基于风险检查的方法。在你的研发临床阶段,已经发现了存在的可见异物,还有未来可能会存在的可见异物,比如像蛋白聚合产生的这种情况,你要去评估它对于产品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需要了解它的性状,需要了解它是什么物质,在你的配方当中有哪些地方可能会产生这样的异物?因为它可能会影响到你产品的最终效价,尤其是它如果发生在蛋白和蛋白的活性位点上,那就更有可能影响到你的产品。所以在你的研发的过程当中,需要建立一个异物的检查策略,要设定你可以允许的蛋白聚合的量

蛋白聚合产生的这种可见异物,实际上在研发阶段就需要建立一个相关的质量标准,这一点非常重要。而且在短期可以预见的未来,你提交申请资料以后,可能会越来越多的被问到这样的问题。你对于可见异物需要有一个分类,哪些属于固有,哪些属于内源,哪些属于外源,这些在接受CMC的审评检查的时候,会越来越多成为一个被关注的焦点。


【思考和建议】

1、在IND申报阶段的影响程度,主要还是取决于它对于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2、早期临床前,关于蛋白聚体做了哪些研究,目前能了解并做到什么程度,是否可以建立相关控制策略,其影响是否有数据可以支持合理性?。。。。

3、新药研发时持续进行并逐步完善的,基于研发阶段和预期,建议尽量展示数据和研究结果,在pre-IND中问询FDA当前阶段的接受度已经后续应做哪些工作完善。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2-04-03 21:36 Yir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