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依据】2021.02.10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建议】根据上述研究验证工作要求,研究考察的内容应包括:
1、工艺方面:
1)批量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变更原因,建议列表对比变更前后差异。
2)变更前后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的设计和工作原理进行对比分析。生产设备建议列明原理、型号最大及小批是否发生变更。
3)对变更后批量和工艺稳定性进行评估和研究(至少需商业化生产一个批次),酌情进行工艺验证(建议和所在地省局进行沟通确认是否需要做)。
2、质量方面:
1)变更前后样品的溶出曲线对比及分析;如存在差异,应论证其合理性;必要时可同时和参比制剂进行对比研究。
2)变更前后样品的杂质谱对比及分析;如存在差异,应论证其合理性和分析方法可控性。
3)变更前后样品的关键理化特性(重点关注影响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指标)对比及分析;如存在差异,应论证其合理性。
4)根据生产批次情况进行样品检测,提供1-3批次样品检验报告单(至少1个批次);建议同时提供变更前后样品检测结果对比表。
5)变更后首批样品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并在年报报告试验数据。
6)如涉及生产线和生产设备的变化,应对元素杂质风险进行再评估。
3、综合:建议提供变更合理性及风险分析。
【其他参考】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希望对你有帮助。
建议:
对于《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的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的制剂批量,微小变更,研究考察内容如下:
(1)说明批量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变更的原因,对变更前后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的设计和工作原理进行对比分析,对变更后的批量进行研究和/验证
解析:批量变更原因不做具体分析,对于变更前后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的设计工作原理对比分析,是指变更前后设备,或者工艺有无超出原验证范围,主要是以关键工艺参数为主,同时药测试产品的关键质量参数,以确保产品的最终质量
(2)提供变更后一批样品的批生产记录
(3)进行变更前后样品进行对比研究,变更前后样品的溶出曲线,杂质谱,关键李华性质等应保持一致,并符合相关指导原则的要求
(4)对变更后1-3批样品进行检验,应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
(5)对变更后首批样品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并在年报中报告该样品的长期稳定性试验数据
依据:
1.《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2021年 2月
2. 中国GMP 第四节 变更控制
3. CMC Postapproval Manufacturing Cahnges To Be Documented in Annual Reports, FDA, CDER
思考:
提问者应该进一步细化提问的内容,既然已经知道是参考《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且是其中的微小变更: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和非无菌半固体制剂的生产批量变更在关键临床试验批货BE批批量10倍以内(包括10倍),应该仔细将相关内容通读。同时参考国外的一些相关法规,比如FDA,EU,JP等。
补充几点建议:
1、批量的变更往往会伴随着设备、工艺参数等变更,建议对比已批准的设备、工艺参数、处方信息(若是2019.12.1后批准的新产品,批件应随附着生产工艺信息表),详细评估拟开展的变更是否仍在微小变更,若涉及关联变更为中等及以上,则需按照更高级别要求开展相关研究。
2、批量变更的策略往往有多种,比如在原有生产线的原设备基础上扩大往往带来的关联变更级别较小,通常可按照微小变更处理,但若采用其他生产线,还需考虑是否涉及了生产场地变更。
综上,建议企业基于现有生产线情况、市场需求变更情况(比如集采中标往往需要更大批量)评估后,确认按照微小还是中等级别推进,确定推进目标后,制定实施计划,比如在哪条生产线(生产车间)开展变更样品的生产,选用什么设备等等。
其他内容楼上已经讲的很详细了。
希望补充建议对变更推进策略的制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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