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指的QAA,是Quality Assurance Agreement(质量保证协议)?我之前还只知道Quality Agreement的提法(质量协议,见于GMP和《NMPA 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2020年版》),所以去检索了一下,发现QAA这个词在供应链管理领域更加专业,学到了。在Bing搜索QAA,能看到几篇其他行业(汽车,磁铁零件)非常不错的QAA模板,你可参考。
关于你的问题,我的理解其本质上是GMP物料供应商管理的内容。
【依据】
第一百零六条 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接收应当有操作规程,所有到货物料均应当检查,以确保与订单一致,并确认供应商已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略)
(四)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
(五)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标识的批号;
第二百五十五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尤其是生产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并对质量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行使否决权。
第二百六十三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与主要物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本部分同时适用于代理商、经纪人、贸易商、再包装商和再帖标签商。 他们很少会对物料进行返工或重新加工,而需要退回到原生产商实施这些步骤。 因此,这些代理商、经纪人、贸易商、再包装商和再加帖标签商建立有良好的追踪系统就很重要了,要求可以追踪到谁是退回物料的原生产商。”
可以找到各类相关法规依据。
【考虑】
——可以看到,法规是认可供应商可能不是生产商的,但我的理解是,法规对于供应商提出的种种要求,是默认对生产商提出的要求。
——除此之外,所谓“贸易商”,“经销商”等等概念,在法规语境下很少出现,也没有找到更为具体的规定。
【建议】
——尽可能与生产商(主要物料)签订《质量协议》QAA,或者至少是三方QAA,直接对生产商提要求,这是基本。这一点如果做不到,合规风险必然存在;
——如果第一点做得到,那么与经销商的QAA,我认为非必需。
——如果第一点实在做不到,与经销商的QAA就是必须了,相当于对经销商的质量体系提出要求,通过他们作为代理实施供应商管理,至少让合规风险可控。
我觉得这个问题没有一定的答案,又是一个风险的考量,综上,希望能帮到你思考,自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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