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签发后,尚在有效期内的静态三批和动态一批,可上市售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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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批准文号签发后,省局静态抽样的三批与认证中心动态核查的一批仍在有效期内,可以上市售卖吗?
 
2014-07-23 14:13     
3个回答

在国内不可以,必须是批准文号签发后生产的方可!

2014-11-13 20:55 晨光     

FDA是可以的,国内缺少具体说明,

2014-07-27 20:41 Target     
识林-讨论 2014-07-28 16:05

原《注册管理法(局17号令)》规定在GMP条件下生产的产品获得批件后,在有效期内,经检验合格可以上市销售;但现行版《注册管理办法(局28号令)》,这一条没有保留,也没有其他法规支持其上市。药品经销公司也不接受这样的产品。应不能上市销售。

识林-梧桐 2014-07-29 08:54

国内法规对新药批准表述为“批准生产”,与国外“批准上市”还是有区别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28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工艺生产;第六十六条,有关新药监测期的表述也是自“新药批准生产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议用于注册申报的产品最好不上市销售。

可以。 但各省规定不一样,建议咨询省局的意见。

2014-07-26 14:50 Sp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