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申报批、稳定性批的安排
注册申报
中试批的规模有无权威的法规定义?而对于通常提到的申报批、工艺验证批、稳定性批,是否在工艺稳定后连续生产三批,即可满足申报、工艺验证以及留样进行稳定性的要求?
2014-07-23 10:28 Hunter     
识林-讨论 2014-07-28 16:29

中试放大批应模拟商业化大生产的工艺流程、采用原理一致的设备,批量至少为商业化大生产规模的十分之一。

识林-梧桐 2014-07-29 09:07

首先,中试批应在符合GMP条件的车间生产,批量虽有至少不低于商业化大生产规模的十分之一这一最低要求,但不代表中试只需做到商业化大生产规模的十分之一即可,也不代表商业化大生产规模即可为中试规模的十倍,应考虑具体产品特性、工艺复杂性、可重现性、可放大性及设备的最小操作量和设备的匹配性等因素。如缓控释制剂,放大的批量就不宜过大。普通制剂,目前比较接受的商业化大生产批规模约为中试批的约3-5倍比较容易被接受。

2个回答

中试放大批是指在中试车间模拟工业化生产所用的工艺及流程,采用操作原理一致的生产设备,且批量至少为工业化生产规模的十分之一的条件下所进行的放大研究批次。

中试放大批可以用作稳定性研究和临床研究。

工艺验证批是指为考察工艺的大生产重现性与可行性,在生产线上所进行的工艺研究批次,工艺验证批也可以作为稳定性试验批。

参见2011年 CTD第一期研讨班共性问题汇总及解答 第十四问的回答。

2014-08-07 21:32 David     

中试批的规模从根本上上讲基于对工艺的理解,对设备的理解,对小试规模和将来的生产批的桥接和平行放大性

2014-07-27 20:52 Tar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