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提出这个问题的目的是希望在不停空调的情况下能够快速的恢复正常生产,希望能够简化清洁和检测工作。关于合规问题,规范的规定主要针对的是生产时的要求,停产状态下如何要求由企业自行评估决定。而不生产的时候如何做,取决于对恢复正常生产有多大的影响。车间不同、运行维护方式不同、清洁消毒方式等的不同都会带来不同的结果,不管哪种情况都要基于数据才能知道可以还是不可以。最极致的做法是正式生产前,与停空调的情况一样,做全面的清洁和消毒并进行必要的测试,确认达到洁净度要求后才能恢复生产。简化的做法无非就是根据企业自己的规定采取措施后,以验证的形式收集到相应的数据,证明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在日常操作中不建议不采取任何清洁和检测措施即恢复生产,这会产生难以控制的风险。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1无菌药品第三十二条规定:在任何运行状态下,洁净区通过适当的送风应当能够确保对周围低级别区域的正压,维持良好的气流方向,保证有效的净化能力。第三十八条规定: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区空气净化系统应当保持连续运行,维持相应的洁净度级别。因故停机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统,应当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认仍能达到规定的洁净度级别要求。
规范要求洁净厂房的压差梯度始终维持在10Pa以上,主要是指在生产过程的控制,是为了防止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空气流动产生的污染和交叉污染。在没有产品生产的过程中,企业可采取如设置值班风机或降低风机频率等保持相对正压的措施,并进行风险评估,要有数据证明这种运行方式不会增加因洁净区压差改变而带来的微粒和微生物污染的风险。但一般而言,核心关键区域与不同级别的压差不应小于10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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