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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适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二级指导原则的公告(2018年第10号)自2018年2月1日起,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类、5.1类以及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和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注册申请适用《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CTD)》【PDF版-中文】【PDF版-英文】。
关于发布《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CTD)》模块一文件及CTD中文版的通告(2019年第17号) 这份2019年4月11日的文件中有 模块一。
你要申请 1期临床,是化药1类 5.1类吗?
如果不参考上述的话,参考 2016年第80号文
注册分类1、2、3、5.1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五)临床试验资料
27.临床试验综述资料。
28.临床试验计划及研究方案。
29.数据管理计划、统计分析计划。
30.临床研究者手册。
31.知情同意书样稿、伦理委员会批准件; 科学委员会审查报告。
32.临床试验报告。
33. 临床试验数据库电子文件(原始数据库、衍生的分析数据库及其变量说明文件)。
34. 数据管理报告、统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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