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日本上市原研产品作为参比制剂的电解质注射液,灭菌条件如何选择
处方与工艺
如题,已知日本指南未设置灭菌方法选择决策树(区别于欧盟、中国),允许在严格验证和日常生物负荷监测下采用F₀<8的终端热处理。我司仿制的乳酸维持液含葡萄糖10%原研制剂来自日本,其内包材为低密度聚乙烯袋,无法耐受121℃*12min灭菌。结合上述背景与原研的包材材质推测原研未使用最终湿热灭菌生产工艺。并且在自制制剂的处方工艺考察中,明显发现自制制剂使用121℃*12min工艺灭菌后,葡萄糖含量下降明显、颜色明显变黄。请问,在国内大容量注射剂未普及无菌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如何保证自制制剂的质量?以115℃
或者更低的条件去处理,是否可行?
3个回答
- 依据《中国药典》四部通则1421灭菌法、《化学药品注射剂灭菌和无菌工艺研究及验证指导原则(试行)》(CDE)以及国食药监注〔2008〕7号文,F0 最低 ≥ 8 分钟,同时必须保证产品灭菌后 SAL(无菌保证水平)≤ 10⁻⁶达不到就必须改走无菌生产工艺(除菌过滤无菌工艺)
- 115*30、 116℃×40min等工艺也有用来大容量注射液最终灭菌,再低的灭菌温度无法累积F0值,不被认为是终端灭菌,一般至少F0大于12。
- 仿制注射剂的灭菌工艺,其无菌保证水平应不低于参比制剂,日本的产品的注册历史需要关注。只是不能低于他,如果达不到只能改无菌工艺。早20年前的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企业,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商品名“欣弗”)未按注册批准的灭菌工艺生产,擅自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导致灭菌不彻底、产品染菌(检出不耐药的枯草芽孢杆菌等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引发热原反应)。该品种本身就是按残存概率法设计的终端灭菌工艺,本身热输入就不高,企业又在实际生产中打折执行,最终无菌保证水平彻底失守——这正是后来2007—2008年国家局出台《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国食药监注〔2008〕7号)确立“F0≥8为终端灭菌最低门槛、大输液必须终端灭菌”这些硬性要求的重要背景之一。当时他们因为法定灭菌温度和工艺导致会析出的性状不合格问题,所以他们自己擅自改变工艺,后来出了11个人死亡的药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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