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稳定性考察期间药典各论出现更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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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药典产品,在3年稳定性考察过程中,最后一个考察点(36个月)到达前,恰逢药典升版,该产品的含量测定方法由薄层色谱升级为液相,公司QA同步对该产品的内控标准随药典做了升级。QC对该产品的最后一个考察点的检测依据升级后的内控标准进行,含量结果合格。

请问,可以对该产品做3年有效期的结论吗?

感谢各位老师回复!

2026-05-14 09:09 匿名     
6个回答

首先,在进行分析方法变更时,肯定是需要进行升级前方法与升级后方法的比对的,方法可比的前提条件下,历史考察点、及后续的考察点检测结果才有效。

2026-05-23 21:24 U1668037186     

应该两种方法同时做含量测定,对比差异。

如果没有差异,说明两种方法检测的结果都可信,可以做出该产品3年有效期的结论。

如果有差异,应当用薄层色谱的检测结果和之前已经完成的所有结果放在一起,给出3年有效期的结论。

不能直接转换方法进行检测,然后给出3年有效期的结论。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026-05-20 10:10 落水的企鹅     

这是一个因药典升级导致的产品检验方法变更的情况,需要内部进行变更评估,必要时开展相应研究工作再根据变更情况报备案或补充申请。需进一步评估方法变更对产品稳定性研究的全面影响,必要时补充/重新进行稳定性研究.

2026-05-19 08:46 Jyolo     

不能直接据此下“3年有效期”结论。
你描述的情形里,稳定性考察过程中含量测定方法发生了变更,且最后一个时间点(36个月)是按升级后的内控标准/新方法检测得到“合格”,但缺少新旧方法对同一样品的桥接比对数据。按照稳定性研究技术要求,这种情况下不能把前后数据直接视为完全可比,因此不宜仅凭当前资料直接确认3年有效期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为了在注册申报中保住这3年的效期数据,建议你们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完成原方案闭环(最稳妥的保底方案) 如果36个月的样品还有剩余,立即要求QC使用原有的TLC方法对36个月的样品进行追加检测。

  • 目的: 这样你就能获得一个完整的、自始至终使用TLC方法产生的0-36个月数据链。基于这条完整的数据链,你可以名正言顺地得出3年有效期的结论。

2:建立新方法的桥接(面向未来的必须动作) 既然药典已经升级为HPLC,未来的商业化批次和新的稳定性考察必然要用HPLC。为了证明历史样品的质量,并且为以后的数据做铺垫,你们需要做方法桥接:

  • 做法: 提取该批次历史时间点(如0个月、12个月、24个月)的留样,使用新的HPLC方法进行追溯性检测。

  • 目的: 这样你就构建了一条基于HPLC方法的(0、12、24、36个月)数据链。即使历史留样可能存在些许偏差,但这能强有力地向审评专家证明,你们对新老方法的平稳过渡做了充分的科学研究。

2026-05-18 17:34 EllenZ     

药典升级修改方法需要发起变更并申报药监局吧?如果方法不等效,申报药监是需要稳定性数据支持的,尽量是修改方案,按最近一个时间点开始执行平行双样,有一定数据申报,如果方法等效,承诺执行至最后一个时间点,药监批准后放行(一切以药监意见为准)。

2026-05-14 20:15 匿名     

药典的方法是最低的标准和要求,按照药典更新并升版方法,应该内部会启动变更控制,在变更里面评估方法的影响,并更新方法,含量检测合格,并且没有不良趋势,可以支持3年的有效期的结论。

2026-05-14 09:35 圣人有点冷     
Xuqian 2026-05-14 20:09

方法的影响如何评估3年效期的结论?

圣人有点冷 回复 Xuqian 2026-05-15 09:40

首先药典的方法是法定的方法,它的方法替换是随着对于产品的理解和技术的发展来进行的,而且是含量的检测,是定量的,涉及到准确度、定量限的影响,对结果的判定相对影响较小,如果不放心,可以同步做一个薄层的数据,辅助进行判定,这样更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