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期间,在已有水针IV的基础上新增高浓度SC剂型,应该如何申报,是补充申请还是重新报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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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24 用户sqy     
5个回答

根据《药物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临床试验期间改变剂型、给药途径等情形,不属于方案变更管理范畴,应按相关要求提出新的IND申请。

2026-04-22 10:47 Jyolo     
用户sqy 2026-04-23 12:28

根据生物制品临床试验期间药学变更技术指导原则,处方浓度或剂型的变更提交补充申请,这与重新递交IND是否有矛盾

欧阳同学 回复 用户sqy 2026-04-23 17:30

《临床试验期间生物制品药学研究和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提到的处方和剂型的改变(包括浓度)可能会增加病人安全性风险,不适合走年报申报的途径。IV变成SC,我理解是不同的给药途径,应该走新的IND申报

IV基础上增加SC,属于增加不同剂型,是需要重新申报IND的。

以下为中美申报不同剂型临床试验,需重新申报IND的官方出处,供参考:

中国:根据《药物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技术指导原则

美国:FDA Clinical Investigator Training Course,November 15, 2018

2026-04-22 09:16 Kathydai     
用户sqy 2026-04-22 10:19

那对于由IV变更为SC的情形,是否包含在内呢,应该报变更补充申请就可以吧。

Kathydai 回复 用户sqy 2026-04-23 11:48

国内的《药物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技术指导原则》有明确有提到,只要是改变剂型、给药途径,都应该是新的临床试验申请,而不是变更的补充申请。

这个改变可以是增加,也可以是替换。

不算同一产品了,需要重新报IND。

2026-04-22 10:08 Lizhd     

变化巨大,自然是重新申报

2026-04-21 21:05 牧魂     

重新报IND

2026-04-21 16:59 H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