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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因新增起始原料供应商而触发的批准前核查,在动态生产时,需要按拟注册申报的工艺进行动态生产,即需使用新增起始物料供应商A进行生产,现场核查主要确认动态生产的工艺与拟申报资料的一致性,且能符合商业化生产的条件。另外既然新增供应商A,之前肯定也有工艺验证批次,总不至于连物料都没库存或者已过期了。如有特殊情况,建议与省局沟通。需要注意,动态核查的批次后续在批准后也可上市销售。
注册核查的要点具体可看: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学研制和生产现场)(试行)
(四)批量生产
以商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为起始,确认企业生产工艺与注册资料的一致性,以及持续稳定生产出符合注册要求产品的能力。
1. 商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批等关键批次及现场动态生产批次(如有)的处方、批量、实际生产过程、批生产记录应当与工艺规程/制造检定规程和注册申报工艺一致。
商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数据应当支持批量生产的关键工艺参数,并在规定范围内。如有商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批次之外的其他试制批次,应当能追溯产品的历史生产工艺数据以及与产品相关的质量情况。
2. 批生产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物料领用记录、检验记录等各项记录信息应当一致,并具有可追溯性。
3. 中药材前处理、炮制方法等应当与申报资料一致,并在产品工艺规程中明确,如外购饮片,质量协议应当明确前处理、炮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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