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药品生产检验设备的计算机化系统验证有什么特别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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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药品生产检验设备的计算机化系统验证有什么特别要求吗?

2025-12-12 13:39 识林-树苗     
3个回答

GMP附录 放射性药品:

第十六条  动态监测可能造成尘埃粒子计数器损坏、环境污染等危害时,可在设备调试、维护和模拟操作期间进行净化空气悬浮粒子和微生物测试。

第三十二条  使用自动合成设备和计算机软件控制系统生产放射性药品的,应进行确认或验证,一年至少验证一次。发生变更时,应进行重新验证。

2025-12-31 14:21 Sumei     

计算机化系统,没有特殊要求,按CSV的来就行了

2025-12-26 17:21 红秀     

尝试回复,参考《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放射性药品附录的公告、GAMP5等相关法规指南,此类的计算机化系统验证需要考虑,放射性核素半衰期极短,设备必须快速完成验证和放行,不能像普通药品那样有充裕时间进行数月的完整验证周期。需要提前准备,基于风险的验证方法。对于放射性药品的生产设备进行专项的验证。

2025-12-16 11:00 深蓝浅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