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后变更,变更原料药放行标准中部分项目的分析方法,属于中等变更还是重大变更?
注册申报分析方法

各位老师好,请教一下,原料药上市后变更,变更原料药放行标准中部分致突变杂质的分析方法,属于中等变更还是重大变更?

2025-12-11 13:07 伊念花开     
5个回答

你说的是放行标准中的方法。放行标准不会低于注册标准,所以这个分析方法属不属于注册标准的方法?

比如注册标准有ABC三个控制项目,放行标准可能有ACB+D控制项目,你要变更的分析方法,是ABC项目的,还是D项目的?

如果是ABC项目的,毫无疑问,重大变更。如果是D项目的,与省局沟通,有机会按中等变更走

2026-04-02 09:18 匿名     

依据《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药品检验方法变更应界定为重大变更。现引用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发布的《已上市化学药品中等变更的典型问题分析》作为参考,明确省级药监部门审评尺度;该文献中针对注册标准变更范畴已注明,涉及检验方法调整的情形,均需严格按照重大变更类别开展管理。

2026-04-01 14:43 yaoby     

重大。

根据CDE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八、变更注册标准项下 (二)重大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变更检验方法。

(2)放宽控制限度。(3)删除注册标准中的任何项目。

尤其你这还是“部分致突变杂质”,本来就是重点关注,重大变更,且会重点关注,研究工作一定要充分。

故,重点关注的重大变更。

2、研究验证工作
(1)说明具体变更情况和原因,提供变更后的质量标准。
(2)对质量标准变更合理性进行研究。

如涉及检验方法改变,需对新方法进行方法学研究验证并应与变更前方法进行比较,确保方法变更不引起药品质量控制水平的降低。另外,需对一定批次样品(建议含近效期样品)批分析结果进行汇总,以考察在原定的有效期内,药品是否符合修订后质量标准的要求。

如涉及删除标准中任何内容,需结合药品生产过程控制、药品研发过程及药品性质等综合分析和证明该项变更不会引起药品质量控制水平的降低。
如涉及放宽控制限度,需进行详实的研究,必要时需要有关安全性和/或有效性试验资料或文献资料的支持。限度变更还需基于一定批次样品的检测数据并符合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
(3)按变更后的质量标准对三批样品进行检验,应符合规定。


2026-03-27 10:58 红秀     

质量标准变更属于重大变更,报补充申请。

2026-03-26 13:44 Lizhd     

应先启动变更流程,参照《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对变更进行评级划分,根据不同的变更等级(如重大、中度或者微小变更等)进行评估,包括:应评估分析方法变更的理由和依据;提供与已批准分析方法具有等效性的支持性资料;如采用新分析方法需提供分析方法和方法学验证结果;经法规部门评估以确定该方法变更是否需要提前告知监管部门。

2025-12-11 16:11 阳光蒲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