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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湖北药监公总号出的相关回复,https://mp.weixin.qq.com/s/0A8fCx4uCAncoU944sre2g。可以新增场外生产地址(不是子公司),可以由子公司登记备案。
目前根据药品监督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 转让药品注册证书、化学原料药批准证书的,应当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第八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可以等一等具体的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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