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洗灌封联动线同时生产同一产品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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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洗灌封联动线同时生产同一产品,是否与产品质量需具有可追溯性相违背?
2013-10-05 19:10 识林-云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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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一无菌药品第六十条规定了无菌药品批次划分的原则:“大(小)容量注射剂以同一配液罐最终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的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应当可以追溯”,但对分装步骤没有明确的要求。

企业应当科学建立划分产品生产批次的操作规程,使生产批次的划分能够确保同一批次产品质量和特性的均一性。企业应充分考虑如此设计所带来的可能风险,因为一旦出现产品问题,不仅整批产品可能会被调查乃至销毁,而且调查的难度非常大。

同时,企业还应考虑到如何在生产过程中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的问题,如:在生产操作过程中是否产生相互干扰,是否能保证生产环境达到动态洁净度标准等

2013-10-05 19:10 识林-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