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药原液阶段残留限度计算及清洁验证的问题
清洁验证

1、生物药原液阶段残留限度计算时,需要采用毒理数据、10ppm、1/1000最低日剂量三种方式都计算吗?

2、另外根据EMA及PIC/S等指南,蛋白类多肽类采用碱液清洗时候API会降解,不适合用毒理数据计算,同理的,API都降解了,那10ppm和1/1000日剂量的方法也不再适用了,因为这两种也是基于API,老师是什么看法?

3、原液阶段计算的时候是采用整个设备链面积计算,还是采用最后一步纯化后的设备共用表面积计算?

4、清洁验证的时候是否需要考虑原辅料的毒性与残留?

2024-09-19 10:20 匿名     
不住 2024-09-22 20:34

生物制品的清洁验证可以参考PDA TR49生物技术清洁验证考虑要点,因为生物制品在极端酸碱环境中容易降解,残留物的检测通常采用非专属性的方法,如淋洗水或擦拭样TOC,没有要求按化药活性物质残留检测活性物质,同理TOC这种非特异的残留物质检测方法也就不需要计算比较10ppm,千分之一日治疗剂量和HBEL了。

第三个问题,按共用面积计算比较合理,
第四,不需要

3个回答

  Q1:   回复:如果是已有经验算法,后续才加上毒理数据算法的,国内一般推荐都保留,取最严格的。建议要审视一下毒理数据计算是否有资质的毒理学专家背书,是否经得起推敲、 挑战。


Q2:会看到企业有更保险的做法是用经验方法都算一下,对于蛋白质,往往算出来的 结果是比默认值更加宽松的,这样再使用默认值会更加保险。因为默认值目前的来源只有行业指南,不同的检察员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和挑战。

Q3:一般是需要考虑整个设备链,因为法规要求需要考虑设备链的累积效应。不过 ICH Q7  有提到,如果有数据证明后续的工艺能有效去除前面的杂质或者残留,前面的清洁 工艺可以不纳入清洁验证。但这个结论可能受挑战的概率更大,需要有充分的研究试验 说明。

Q4: 需要,一般在前期选择目标残留物的时候需要评估。

2024-09-23 17:57 陆云     

Q1:计算的时候会采用三种方式都计算,确认初步结果;

Q2:是会发生降解,降解后失去生物活性,但是对于有机物的残留还是要考虑;同时要进行降解试验,证实在这个条件下确实失去了生物活性;

Q3:用共用面积比较合理,也更严格,除非能够严格区分;

Q4:如果原辅料的毒性较强的情况或者较难清洁的情况是要考虑的

2024-09-20 06:40 亦心     

1、2:大分子经过碱液的清洗,会使大分子蛋白降解成小分子的片段,这个可以通过研究来证明。基于降解产物的清洁验证的评估是我认为目前来说最科学的方式。但是存在的难点就是降解产物(小分子片段)的毒理学数据是不容易获取的,但是可以通过相关文件资料的查找获得近似片段的毒理学数据。这样评估是合适的,但需要研发人员做相关的工作。

3:原液阶段计算的面积是按照共用面积来计算。

4:目前的经验,是不考虑原辅料的毒性和残留的。

2024-09-19 16:47 枥木